不履行法律义务 ofo法定代表人陈正江被限制出境

中新经纬 2019/06/12
导语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12日电 12日,来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的信息显示,ofo运营主体之一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正江被法院限制出境,申请执行人为仵金科。

来源: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

限制出境信息指出,被执行人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因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已依法限制其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陈正江出境。请执行联动机制成员单位,基层协助执行网络成员和社会公众协助法院执行。

据企查查显示,仵金科曾因生命权、健康权、身体纠纷权,分别于去年8月13日和12月17日两次起诉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体裁判文书并无显示。

来源:企查查

企查查还显示,陈正江2014年底加入ofo,现任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前五号员工,一直担任重要职务,目前是ofo中国区业务主要负责人之一。

另据天眼查信息显示,2018年10月19日,东峡大通(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戴威变更为陈正江。

编辑: 李思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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