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首批获准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

财经网 2022/11/23
导语

个人养老金业务实施紧锣密鼓。11月18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并披露了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机构名单,浙商银行位列其中。

浙商银行获准首批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已开放预约

自国务院办公厅今年4月印发《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以来,个人养老金业务引发各界高度关注。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社会保障体系,经过数十年的发展,我国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同时,强调了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业务在建设我国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中的重要性。

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是践行金融工作人民性的重要举措。因此,浙商银行积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决策部署,加快统筹布局,组建专业团队,不断丰富个人养老金产品功能,稳妥有序推动试点工作。

作为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浙商银行一级资本净额、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等均契合养老金试点要求。据了解,年初以来,该行就成立工作专班,积极筹备个人养老金业务,入选首批34家开办机构名单后,相关工作加快。

“在监管部门的全程指导下,个人养老金业务筹备工作全力进行。”浙商银行零售金融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全行多部门正协同合作,加快个人养老金业务系统建设,与人社部信息平台和各金融行业平台做好对接。目前已经完成系统建设、流程设计、制度规范、业务运营、内部培训等多项准备工作,具备业务开办的各项条件。

现阶段,浙商银行已向客户开放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开户预约功能,客户可通过浙商银行手机银行、柜面、移动Pad、小程序多个渠道进行预约。待浙商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正式开办,客户可通过浙商银行以上渠道正式开立资金账户,并免收年费、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通过资金账户,客户还可实现资金缴存、产品购买、养老金领取等功能,在浙商银行享受一站式的养老金融服务。

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意义重大

我国构建的养老保险体系主要由三大支柱组成。第一支柱是由政府主导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由单位主导的职业养老金,包括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由个人主导的个人养老金。

专家认为,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的部署,将成为切实保障人民养老需求的有力支持。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是指有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高度重视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制度建设,通过税收优惠等政策给予支持,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并通过市场化运营的方式实现积累资金的保值增值。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实行个人账户制,缴费完全由参加人个人承担,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公募基金等金融产品。参加个人养老金,有利于参加人在养老保险一、二支柱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份养老积累,进一步提高老年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

据悉,商业银行个人养老金业务将包括资金账户业务、个人养老储蓄业务、个人养老金产品代销业务、个人养老金咨询业务,以及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个人养老金业务等。

国家积极推动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业务发展,充分体现对完善国民养老保险体系的高度重视。浙商银行响应国家政策,不断丰富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强化风险管理,力求全渠道、全方位满足客户养老金融需求,为国家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和个人养老金业务提供更优质多元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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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郭峰
关键字: 浙商银行 个人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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