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券商谋求IPO上市热度不减。随着全面注册制正式落地实施,开源证券等4家拟IPO券商已完成在沪深交易所的“平移”工作,另有2家券商作为全面注册制的新申报企业,成为沪市主板首批受理企业,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宝证券”)便是其中之一。
此次IPO,华宝证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13.33亿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量将根据实际发行股数和发行价格确定,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增加公司资本金。
由于净资本实力不足,华宝证券业务核心竞争力存在局限性,公司九成收入来自财富管理与自营业务,而资管和投行业务未见明显起色,又恰逢中小券商扎堆IPO,华宝证券上市能否如愿?
营收主要靠财富管理,投行业务尚未盈利
从证券业竞争格局来看,近年来,头部券商强者恒强的“马太效应”持续凸显,行业集中度进一步上升。
根据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国内共有140家证券公司,2019年、2020年和2021年,营收排名前十名的证券公司合计市场占比分别为44.99%、45.56%和47.72%,净利润排名前十的证券公司合计占比分别为61.29%、62.88%和67.16%。
2021年,华宝证券营收和净利润在行业内的排名分别为71名和78名,处于中下游水平。值得一提的是,在近期6家拟IPO券商中,华宝证券的业绩“垫底”。
证券行业是资本密集型行业,资本规模决定了券商的业务空间。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以及2022年6月末,华宝证券的净资本规模分别为42.07亿元、43.04亿元、45.48亿元和44.64亿元,与大型证券公司存在较大差距。
据招股书介绍,华宝证券是中国宝武旗下的证券公司,成立于2002年,主营业务包括财富管理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投资银行业务等。
与其他成立时间较早的证券公司相比,华宝证券获得资质的时间相对较晚,公司于2012年6月获得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经营资质;于2014年底获得证券承销资质,2020年底,公司获得保荐业务资格。
2019年至2021年以及2022年1-6月(下称“报告期”),华宝证券分别实现营收6.87亿元、7.75亿元、10.39亿元和4.75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615.76万元、1.16亿元、1.6亿元和6882.91万元。IPO前夕,公司在2022年上半年进行现金分红8843.12万元,超出公司同期净利润。
目前,华宝证券的资管业务和投行业务发展缓慢,财富管理业务是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
其中,财富管理业务主要包括传统证券经纪业务、信用业务等,报告期各期实现收入分别为2.81亿元、4.48亿元、6.23亿元和3.25亿元,占同期公司营收的比例分别为40.96%、57.76%、59.99%和68.45%。其次为证券自营业务,各期收入占比分别为45.74%、23.72%、30.45%和29.55%。
资管业务收入占比逐年下降,报告期各期分别为13.43%、16.48%、7.16%和0.94%,且该业务净利润从2021年的盈利2250.63万元变为2022年上半年的亏损1046.5万元,由盈转亏。
投行业务方面,华宝证券投行业务报告期各期占比仅0.29%、0.6%、2.69%和1.63%,公司担任主承销商完成的债券承销项目数量分别为1单、2单、1单和3单,该业务各期的净利润分别为-2024.63万元、-1566.8万元、-1548.62万元和-1153.16万元,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对此,华宝证券称,公司投行业务起步较晚,客户储备相对有限,该业务处于转型探索期,尚未实现盈利。
就市场占有率而言,即便财富管理是华宝证券的“拳头”业务,但在业内也并无太多优势。
据证券业协会的统计数据,2019年、2020年及2021年,华宝证券经纪业务收入排名分别为第68名、第65名及第64名,市场份额分别为0.2%、0.22%及0.25%,市场占有率较低。
20亿资管计划未完成整改
财经网注意到,在全面注册制之前,华宝证券提交的IPO申请材料于2022年6月29日获得证监会受理。
2023年2月3日,华宝证券收到了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反馈意见主要从4个方面对保荐机构、华宝证券提出了共41项问题,其中有34项涉及申请文件的规范性和信息披露问题。华宝证券需要在30日内(自2月3日起)对监管层提出的41项问题逐项落实,并提供书面回复和电子文档。
在反馈意见中,由华宝证券作为管理人的一只理财产品“浦银1号”受到证监会关注。
据招股书披露,浦银1号产品成立于2017年12月5日,委托期限为2032年12月7日,管理规模为20.05亿元,管理费率为0.05%,为资管新规及其配套政策颁布前成立的“通道业务”。
2022年1月1日,资管新规正式实施。由于浦银1号资产管理计划的底层资产为非上市公司股权,处置变现难度较大,因此未能按照资管新规及其配套政策的相关要求在过渡期内完成整改。2021年6月,华宝证券作为管理人向辖区监管机构申请该产品与委托人的整改进度一致,申请个案处理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华宝证券说明整改进展情况,是否影响公司相关资质和业绩;浦银1号产品申请个案处理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是否得到有权机关批准,相关影响情况等。
与此同时,证监会还要求保荐机构、华宝证券律师结合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核查公司各项业务条线风险管理制度的运行情况、是否符合规定并有效执行,业务经营是否符合各项监管规定。
华宝证券在最新提交的招股书中称,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因浦银1号产品产生纠纷或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浦银1号产品申请个案处理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若未来公司不能如期完成浦银1号产品的规范整改,可能会对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及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在风控合规方面,招股书披露,华宝证券报告期各期的风险覆盖率(监管标准≥100%)分别为286.17%、284.22%、233.44%、229.5%,呈下降趋势;流动性覆盖率分别为278.96%、681.72%、273.57%和368.32%,净稳定资金率分别为172.73%、187.06%、187.3%和146.8%。
此外,2019年9月,华宝证券曾因股票质押业务部分项目融资用途管理不严格收到上海证券局出具的警示函,并被处以暂停新增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初始交易相关权限3个月的纪律处分;2020年6月,公司因开展债券交易业务存在操作不规范问题再次收到证监会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