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频发券商罚单 西南证券开年被出具警示函

导语

开年以来,严监管信号不断释放。

2月26日,重庆证监局对西南证券及其从业人员分别采取了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监管披露,经查,发现西南证券存在三大问题,一是安排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业务。二是未充分保障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三是以经营业绩为依据对个别专职合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因此重庆证监局决定对西南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刘杨在西南证券从业期间,存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从事基金业务的问题,也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024年以来,证券行业监管“长牙带刺”,券商频收罚单。

有券商人士表示,监管方式不断创新,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在持续强化和完善。证券机构也应强化执业行为的监测及管控,积极对相关制度建设查漏补缺,提升合规风险意识和从业水平。

西南证券收罚单

2月26日,重庆证监局公布了两张罚单。

监管披露,西南证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安排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员工从事基金业务。二是未充分保障合规管理人员的独立性。三是以经营业绩为依据对个别专职合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三条第三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六条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66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因此重庆证监局决定对西南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时,西南证券旗下员工刘杨在从业期间,存在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情况下从事基金业务的问题,也被重庆证监局出具警示函。该行为违反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根据《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5号)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重庆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最新信息显示,西南证券2023年业绩预喜。业绩快报称,预计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约5.72亿元到6.65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增加约2.63亿元到3.56亿元,同比增加约85%到115%。

对此,西南证券表示,2023年,公司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全面推进数字化转型,深入服务实体经济,不断提升综合金融服务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幅较大,整体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上升。

券商频收罚单

开年以来,券商频收罚单。

2月1日,粤开证券公告称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根据公告,粤开证券因金融资产估值内控存在缺陷、全面风险管理存在不足、利益冲突防范不足,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每6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及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

2月8日晚间,证监会官网更新两则行政监管处罚规定,证监会分别对申万宏源证券和平安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和出具警示函的处罚措施。

具体来看,申万宏源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承销尽调不规范,部分项目未对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事项进行充分关注和核查;二是受托管理履职尽责不到位,个别项目未对存续期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事项进行跟踪并及时分析影响。平安证券则是在债券发行定价过程中,存在违反公平竞争的行为,个别项目债券发行利率与承销费用挂钩;个别债券项目尽调不完整,关键要素获取不充分。

由于违反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申万宏源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平安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此外,因员工违规炒股被点名的券商有招商证券、长城证券和国泰君安等。其中,长城证券原副总裁韩飞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罚没合计1.17亿元;国泰君安某营业部总经理周靖杰因利用未公开信息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以及违规炒股,被罚款53万元。

证券业内人士认为,券商罚单频发,释放出了从严监管的信号,同时监管方式也在不断创新,倒逼中介机构提升合规风险意识和从业水平,归位尽责。

编辑: 郭峰
关键字: 券商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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