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据证监会网站披露,北京证监局近日发布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公司存在开展场外期权及股票质押业务不审慎,对从业人员及其配偶、利害关系人投资行为监控不到位的情况,反映出公司未能有效实施合规管理,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条的规定。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北京证监局决定对银河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北京证监局表示,银河证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业务和人员管理,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