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大力度激发经营主体活力 四部门将出台助企帮扶一揽子增量政策

上海证券报 2024/10/15
导语

◎窦世平 记者 李雁争 陈芳 韩宋辉


在10月14日举行的国新办“加大助企帮扶力度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围绕加大助企帮扶力度相关政策措施,回应社会关切,从降成本、增效能等方面推出了流量倾斜、资金帮扶、法律护航等多项务实举措。

精准扶持不同经营主体发展

市场监管总局局长罗文介绍,要着力解决小微经营主体在生产经营中面临的实际困难,持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分型分类精准帮扶力度。要推动平台企业和平台内的商户共同发展、协调发展,抓紧出台引导平台企业发挥流量积极作用、扶持中小微经营主体发展的具体措施。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将切实帮助具有一定优势的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加快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王江平表示,目前,我国已经涌现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1万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46万家,这些企业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新质生产力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对专精特新企业的金融支持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将联合证监会推出第三批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进一步畅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资本市场融资渠道;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将会同有关部门聚焦重点产业链,启动“一月一链”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全国行活动,推动金融机构与链上中小企业开展精准对接。

为鼓励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启动了新一轮专精特新支持政策,今年将通过中央财政支持1000多家重点“小巨人”企业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强化产业链的配套能力;还将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快速预审、确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服务。

强化对经营主体的要素保障

多部门提出了强化对经营主体要素保障的举措。金融监管总局提出,将加快完善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机制,帮助缓解小微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丛林介绍,小微企业只要是合规持续经营、有固定经营场所、信用状况良好、有真实融资需求、贷款用途合规的,都可以通过这项机制来获得发展所需资金。

她提到,省、市、区、县都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因地制宜地细化方案,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在本地的落地。特别是在区县层面要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开展企业走访、需求摸排和融资推荐;在银行层面也将设立工作专班,调动行内资源,发挥基层机构敢贷、愿贷积极性,主动及时地对接小微企业融资需求。

“我们在依法监管、全面监管的前提下,对于服务小微企业等普惠金融领域的一般性、操作性风险,会更多采取政策指导、风险提示、督促整改等柔性包容的监管措施,寓监管于服务,让监管更有温度,提高金融机构落实助企帮扶政策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共同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丛林说。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创新实施质量融资增信政策,推广以企业技术能力、质量资质等为依据的增信机制,提高小微企业的融资可得性和便利性;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积极为中小企业提供人才引进、融资对接、数字化赋能等一站式服务,切实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质。

严格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

司法部介绍,将进一步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大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加强涉企执法诉求沟通机制建设,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力度,推动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司法部副部长胡卫列提到,目前司法部正会同有关部门对扰企执法、创收执法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下一步,司法部还将抓紧制定出台有关制度文件,指导各级执法机关开展分级分类检查,将对企业不规范检查、过多过滥检查的刚性约束从制度上落实下来。同时,推进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胡卫列表示。

此外,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将加快出台推行服务型执法具体举措,制定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更多运用提醒告诫、行政指导等柔性措施,将服务贯穿于监管执法全过程、各环节,科学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

编辑: 郭峰
关键字: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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