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注意到,近段时间,接连有退市公司收到证监会系统的罚单,多项违法行为被“一追到底”。同时,监管层正在支持越来越多的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针对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也不断增多。专家表示,A股市场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不仅“零容忍”打击证券违法犯罪,对于投资者保护的力度也明显增强,在法律体系构建、执法效率提升以及投资者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多家退市公司受到行政处罚
1月8日,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易连”)披露,公司及相关当事人1月6日收到来自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上海易连存在多项违法事实:一是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存在虚假记载。二是2020年和2021年年度报告未披露重大关联交易,存在重大遗漏。三是通过虚假贸易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导致2021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由此,上海证监局决定对上海易连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万元罚款;对公司时任董事长柏松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记者了解到,上海易连此前因触及面值退市指标,于2024年7月11日从上交所退市摘牌。
1月7日,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天股份”)公告称,公司及当事人于1月6日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存在多项违法事实,包括未按规定披露担保事项、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关联交易等,依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天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宏润等人均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达990万元。此前深天股份因触及市值退市指标,于2024年9月2日从深交所退市摘牌。
此前的1月6日,还有上海智汇未来医疗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腾信创新网络营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也收到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此外,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1月3日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也于近期分别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这些公司无一例外都是已退市摘牌公司。
记者梳理同花顺数据发现,自2024年11月以来,已有约20家已退市公司发布公告,称收到了来自证监会系统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不断增加
针对退市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监管部门不仅对其“一罚到底”,同时强化行政、刑事、民事立体化追责,助力提高违法成本。为更好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监管层也正在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近年来,对于退市公司发起代表人诉讼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不断增加。
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服中心”)依法申请,2024年12月31日,深圳中院、南京中院分别就美尚生态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金通灵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适用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其中,美尚生态因触及面值退市指标,于今年9月20日摘牌退市。证监会称,坚持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突出惩、防、治并举,将持续会同有关方面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全方位立体化追责力度,支持更多投资者拿起包括民事诉讼等在内的法律武器,追究违法违规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支持投资者服务中心依法行使代表投资者实施特别代表人诉讼的法律职能,更好为投资者服务;支持配合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审理更多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更好维护投资者特别是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生态。
2024年11月4日,投服中心还支持11名投资者向石家庄中院提交了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普通代表人诉讼案立案申请,同年11月14日,石家庄中院线上立案系统显示已审核通过,正在等待法院正式受理通知。
“问题公司不能‘一退了之’,从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退市公司需要为其上市期间的违规行为付出‘代价’,这种‘代价’不仅仅体现为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也会以投资者索赔诉讼的形式体现。”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近年来,A股市场在投资者保护力度上有显著变化,除了传统的民事诉讼之外,代表人诉讼、先行赔付、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等新型维权方式也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切实获得了赔偿,投资者权益受损之后的“救济”途径越发多元化。
A股市场投资者保护任重道远
业内人士居于,在中小投资者保护领域,未来会有更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召开2025年系统工作会议。会议提出,聚焦主责主业,着力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和投资者保护水平。具体举措包括出台中小投资者保护政策措施文件,推动健全特别代表人诉讼、当事人承诺等制度机制,切实维护市场“三公”。
“近年来,A股市场在投资者保护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对于投资者保护的力度明显增强。”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认为,我国资本市场的法治环境正不断改善,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和投资者保护机制的完善,投资者在维权过程中有了更多的法律支持和保障。A股市场投资者保护具备四大特征,即立法强化、制度创新、执法从严和教育普及,特别是在法律体系构建、执法效率提升以及投资者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是投资者保护的基石。专家认为,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上各种类型的违法违规行为仍处于高发状态,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旧任重道远。
王智斌认为,尽管近年来投资者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立法层面,应进一步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加快出台针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民事赔偿等司法解释,扩大民事赔偿的范围和力度,强化民事赔偿责任,实现“追首恶”与“打帮凶”并举。执法层面,应长期保持高压态势,通过执法实践进一步明确各经营主体的责任义务和行为边界,强化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违法行为终身追责制度,丰富惩戒手段和方式,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强有力的威慑力。此外,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也是关键。从上市公司的“入口”到“出口”,建立更加严格的制度安排,坚决把造假者“挡在门外”,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增强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
田利辉也表示,投资者保护可从制度改革、中介责任、赔偿机制、长钱入市和国际合作五个方面继续努力。一是深化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新兴金融工具和服务模式带来的挑战,及时调整相关政策法规,确保其适用性和前瞻性。二是强化中介机构责任,充当好资本市场的“看门人”角色。三是健全损害赔偿机制,确保因证券违法行为受损的投资者能够及时、充分地获得补偿,探索设立专门基金或其他形式的资金池来弥补可能出现的赔偿缺口问题。四是推动长期资金入市,鼓励银行理财、保险资金、企业年金等各类机构投资者积极参与资本市场,通过长期稳定的资金流入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五是加强国际合作交流,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技术,积极参与全球性的投资者保护合作项目,共同应对跨国界的证券欺诈和其他非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