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已有19家上市公司披露股东回报规划 积极分红成“长期承诺”

证券日报 2025/01/25
导语

截至今年1月24日,根据巨潮资讯网数据统计,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神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天化”)、建设工业集团(云南)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上市公司已经披露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上市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立足经营发展实际和股东意愿等,对未来三年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提前“预告”分红方案。其中,多家行业龙头公司作出了高比例“分红承诺”。

“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作出了稳定且长期的‘分红承诺’。”众和昆仑(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柏文喜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既是上市公司引导理性投资、价值投资、长期投资的重要策略,也是持续增强投资者回报、积极践行市值管理的良策。”

根据19家上市公司已经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多家公司在公告中提出,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若满足了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且有足够的货币资金,将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且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其中,还有三家公司作出了高比例“分红承诺”。

1月21日晚间,中国神华发布“关于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显示,公司董事会建议提高最低现金分红比例、适当增加分红频次。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下,2025年度—2027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归母净利润的65%,在此期间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实施中期利润分配。

对于作出稳定分红的“长期承诺”,中国神华也在公告中提及了将会产生的影响: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有助于吸引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充分实现,从而保障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的可持续发展。

1月20日晚间,丽尚国潮发布的“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显示,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及分配比例为: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年度报告期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原则上每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不低于每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1月23日晚间,云天化发布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现金分红规划”。公告显示,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的情况下,公司将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2024年度至2026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少于此三年度累计实现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45%。

多家上市公司的分红规划中还附带了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具体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了多种情形,对应不同的现金分红比例。

柏文喜表示:“上市公司在保证最低分红比例的基础上,还将根据当年的经营情况提升现金分红比例,与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红利。”

编辑: 郭峰
关键字: 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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