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 创业板积极支持科技创新

经济参考报 2025/02/17
导语

证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作为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型企业更好发展的重要阵地,自2009年设立以来,创业板培育了一批聚焦主业、坚守创新、业绩优良的优质科技企业,展现出强劲的创新实力和成长动能,在产业变迁中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成为新时代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引擎。

优质科技企业涌现

截至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数量已达1369家,总市值超13万亿元。其中,高新技术企业家数占比约九成,近七成公司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生物、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优势产业集群化发展趋势明显。

据初步统计,有50余家创业板公司参与国家实验室建设,其中七成公司取得的科研成果已完成转化;有894家创业板公司与高校、科研院所存在合作研发,其中800家公司的科研成果已实现转化;有201家创业板公司与国际组织或企业等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其中192家公司已实现科研成果转化。

其中,如三环集团的MLCC产品在高容量、小尺寸两个技术发展方向上取得重大进展,实现介质层膜厚技术从5微米到1微米的技术突破和完全量产,有力地促进了国内高端电子元件产业链的发展完善。新产业推出的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器MAGLUMI X8,为全球率先达到单机测试速度600个测试/小时的化学发光免疫仪器。数据显示,自设立以来,创业板公司累计总研发投入已近万亿元,以2023年年报数据测算,板块总体研发强度超5%,高于A股平均水平1.8个百分点。

制度“先行先试”

多年来,创业板进行了一系列贴近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特征的制度尝试和创新,平稳起步并稳定运行,为资本市场积累了制度建设经验。

例如,自设立之初,创业板就施行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这是境内资本市场首次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上做出的有效探索和制度安排。此外,创业板首推了“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允许“不保荐不承销”,给予市场主体更大的自主空间。针对新经济企业的特征,创业板还首推行业信息披露指引并形成体系,极大地提高了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为后续其他板块推行行业信息披露体系提供了借鉴经验。

同时,作为资本市场“增量+存量”同步推进的改革,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统筹推进发行承销、交易、再融资、并购重组、信息披露监管等一系列基础制度创新,也为后续全面注册制改革积累了有益经验。

此外,创业板实行更加灵活的股权激励机制,引入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放宽激励对象限制,同时兼具折扣优势和出资时点优势,激励作用更加明显,为公司吸引和留住创新人才发挥了重要作用。截至2025年2月12日,板块内上市公司已推出771单向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有关计划,涉及股份数量65.71亿股。

创新示范带动效应显著

记者了解到,自设立以来,创业板积极发挥“示范”效应,形成了支持创新驱动发展的社会基础和市场内生力量,推动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氛围更加浓厚,坚定了创新资本投早投小投科技的信心,助力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

时至今日,一大批在各自领域的技术领军人才,在创业板成功创业,一群怀揣创新梦想的企业家有了大展拳脚之地。创业板建立了资本与人才激励的坚实纽带,激励科技人才投身创新大潮。据初步统计,创业板有161家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曾就职于高校或科研院所。这是对高层次人才、技术团队走出高校、科研院所或归国投身创业大潮,进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最强效、最具带动效应的激励,也是培育企业家精神的重要摇篮。

创业板市场的发展也在不断助力推动创新与资本的正向循环。据初步统计,有695家创业板公司在上市前获得近2569家次创投机构投资,投资金额超699.94亿元;以目前股价模拟测算,投资增值率近10倍。其中,有205家公司为注册制下新上市公司,获得933家次创投机构投资,投资金额合计282亿元。同时,也有效带动了深创投、达晨创投、同创伟业等一大批创投机构成长壮大,并引导其积极投入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型企业。诸如阳光电源、沃森生物、中伟股份等众多知名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都曾得到创投资本支持,这些创投资本在顺利退出后又能够继续新一轮早期阶段投资。

内生发展的同时,创业板公司也在通过并购创新企业,或者设立产业并购基金的方式支持创业创新、孵化中小微企业。引导资源向高效率、高效益、高成长的领域聚集,打造产、学、研、资共同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良好生态,一个支持创新的生态圈正稳步成形。

展望未来,深交所方面表示,创业板将坚守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的使命责任,全方位加大对优质科技企业的包容性、适应性和精准支持力度,引导更多先进生产要素向科技领域聚集,推动上市公司提升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促进科技、资本和产业高水平循环。

编辑: 郭峰
关键字: 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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