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力泰)5月6日晚间公告,公司于5月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告称,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相关调查工作,持续关注上述事项后续进展,严格按照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公司曾于5月5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原定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但在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过程中,因涉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相关重要事项未能完成核实查证程序,公司需与相关方进行多轮协调沟通,目前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以上情况导致公司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5月6日开市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如公司在股票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在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之日起的两个月内仍未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
公司称,目前公司正常经营,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已督促管理层抓紧完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将积极推进上述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的相关工作,加强与年报编制各相关方的工作沟通,争取尽快披露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4月29日,公司公告称,近日收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事务所)发来的《关于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告知函》,因涉及大额资金往来事项和股权转让款事项,事务所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其中,涉及大额资金往来的事项为:公司2024年度分别向战略备库供应商供应商一、供应商二、供应商三、供应商四、供应商五、供应商六、供应商七、供应商八(以下简称“战略备库供应商”)转出资金累计93111.68万元(呈现季末资金流入,季初资金流出),累计转回93046.62万元,年末余额1787.86万元。根据公司提供的现有的资料及相关证据,事务所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与战略备库供应商之间发生大额资金往来的真实目的和性质、两者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关系,以及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涉及股权转让款的事项为:2024年9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32300万元收购厦门怡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怡科”)持有的深圳怡钛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钛积科技”)34%股权,与历史交易构成了反向交易。根据公司提供的现有资料及相关证据,事务所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公司与厦门怡科之间发生股权转让款的反向交易实质以及最终的资金流向的合理性,以及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截至本函告日,因涉及以上事项的核实查证程序尚在进行中,最终审计意见类型以事务所正式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
资料显示,上海金力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集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于一体的高性能涂料领军企业和上市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工程机械、工业部件以及建筑幕墙的防护与装饰。
根据公司2024年度业绩快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7.32亿元,较上年同期略降0.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91.0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15.66%。
公司2025年一季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5年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50万元至650万元,同比增长71%至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