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薇等被判赔偿79.6万元,祥源文化还有500多起官司要打

2019/05/17
导语

5月17日,祥源文化公告称,公司、龙薇传媒、孔德永、赵薇等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已经宣判,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等赔偿原告79.6万元。

法院判决:

1、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赔偿款合计人民币796,011.53元;2、共同被告方对上述诉讼案件裁定的应负债务承担连带责任;3、驳回原告的其余诉讼请求;4、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合计人民币7346元,被告负担合计人民币15843元。

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日,公司共计收到544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含已撤诉案件55起),诉讼金额共计5766.22万元,其中506起案件已开庭审理,48起已收到一审判决书,其他尚未开庭或判决。针对已收到判决书的48起诉讼案件,除6起案件被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外,公司针对剩余案件已在法定期限内陆续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目前已递交上诉状案件34起,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16起)。

公告称,基于2017年8月4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孔德永和现间接控股股东祥源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出相关承诺,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编辑: 叶徐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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