止步|江苏证监局对辅导监管作出最新指示!久美股份IPO“撤单”,中介机构恐难辞其咎

财经网 2021/04/08
导语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4月8日,深交所发布公告终止对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美股份”)创业板IPO审核。前一日,证监会官网披露,江苏证监局于近日召开辅导监管工作座谈会,将进一步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财经网通过翻阅久美股份相关材料了解到,公司曾因信披问题遭问询,此外其中介机构履职亦存在瑕疵。

信息披露前后不一致,中介机构疑似虚假陈述

久美股份主营业务是玻璃钢管道及其附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主要产品包括船用玻璃钢管道、脱硫玻璃钢管道、海洋工程耐火玻璃钢管道等管道产品及与其配套的法兰、弯头、三通、异径等附件产品。

深交所于2020年8月19日依法受理了久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申请文件,并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核。

2021年3月30日,久美股份向深交所提交了《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其保荐人兴业证券向深交所提交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撤回苏州久美玻璃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久美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截至终止审核,久美股份已经过两轮问询。首轮审核问询显示,久美股份股票于2015年5月-2019年8月在股权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挂牌期间披露的前五大客户、供应商与本次申报文件披露的情况存在差异,差异原因为会计差错更正和披露口径不一致导致。对此,深交所要求久美股份说明本次申报文件披露的前五大客户、供应商与新三板挂牌期间披露情况不一致的具体原因,涉及会计差错的相关整改情况,久美股份的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不仅如此,根据招股书及审核问询,中介机构核查了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基本情况、采购内容、采购数量和价格等内容,并作出了说明:“经实地走访上述供应商,查询主要供应商工商档案,检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裁判文书网、失信被执行人网以及主要供应商所在地政府网站,并取得其出具的确认函,上述供应商不存在违法违规处罚记录,不存在失信被执行记录或重大未决诉讼,资信情况良好。”

然而,根据壹财信报道,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裁判文书网、失信被执行人网以及主要供应商所在地政府网站,再次查询久美股份的主要原材料供应商公开信息后发现,仍有一家供应商——国都化工(昆山)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多次受罚。对此,久美股份中介机构在招股书中疑似作出虚假陈述。

此外,根据第二轮审核问询,久美股份还存在其他信息披露问题。久美股份在招股说明书中关于神马电力的经营模式披露为“大连电瓷主要产品为线路绝缘子,其境外客户以电网类客户为主,境外销售采用代理模式销售为主”,在“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中未披露评估机构名称,并存在其他明显文字错误。

江苏证监局最新指示:将进一步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江苏是IPO大省,据浑水研究院市值研究中心统计,2020年江苏省新增61家上市公司,位居全国第二,首发募集资金524.48亿元,平均每家融资8.6亿元。其中,苏州新增25家,位居全省第二,募资规模达到125亿。

根据证监会4月7日发布的公告,近日,江苏证监局召开辅导监管工作座谈会,落实证监会2021年系统工作会议精神,压实中介机构责任,提高拟上市公司质量,扎实做好辅导监管工作,为稳步推进全市场注册制改革积极创造条件,相关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和拟上市公司负责人参会。

座谈会上,江苏证监局负责人要求各中介机构和拟上市公司全面认识、准确把握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的基本内涵和“一个核心、两个环节、三项市场化安排”的注册制架构,悉心研读、认真领会易会满主席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圆桌会上的主旨演讲精神,支持改革、呵护改革。

江苏证监局要求保荐机构勤勉尽责,提高执业能力,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团队素质,切实做好辅导工作。要求拟上市公司全面理解注册制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关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树立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带病闯关”。

下一步,江苏证监局将进一步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为拟上市公司提供高质量服务;推动拟上市公司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质量,通过各方努力向资本市场输送优质上市公司资源,为资本市场服务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 房雅楠
关键字: 久美股份 IPO 江苏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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