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晚,盾安环境(002011,SZ)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格力电器(000651,SZ)决定终止筹划协议受让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控股)持有的上市公司9.71%股份,盾安环境将于5月19日上午开市后复牌。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5月11日盾安环境收到格力电器的通知,格力电器正筹划协议受让盾安控股持有的公司9.71%股份,因为格力电器已持有盾安环境29.48%股份,这次协议转让将会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
格力称盾安控股违反承诺
此次格力电器协议收购盾安环境9.71%股份,事起4月28日,盾安控股与紫金矿业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投资)、盾安集团金融机构债权人委员会主席单位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行杭州分行)就公司9.71%股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紫金投资是紫金矿业(601899,SH)旗下子公司。
根据5月18日晚盾安环境的公告,就公司9.71%股份处置事宜,盾安控股之前曾向格力电器承诺过,未事先告知格力电器并取得格力电器书面同意之前,除以集中竞价、不确定交易对象的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或通过司法途径被处置外,不得向第三方转让盾安控股所持公司股份。
但就在格力电器取得盾安环境29.48%股份过户登记确认当天,盾安控股就与浙商行杭州分行、紫金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并且,盾安控股还承诺将与格力电器保持较好沟通,协调格力电器同意这项股份转让。
然而格力电器方面认为,盾安控股与紫金投资等各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前未事先告知格力电器并取得格力电器的同意,已事实上构成对前述盾安控股向格力电器作出的承诺以及股份转让协议的违反。格力电器第一时间与盾安控股、浙商行杭州分行进行沟通,并发函告知盾安控股、浙商行杭州分行,格力电器不同意他们与紫金投资之间的股份协议转让,要求解除股份转让协议,并在进一步沟通后明确提出拟受让公司9.71%股份。
各方未能协调一致
格力电器称,5月7日至2022年5月11日,经多轮沟通,在格力电器明确告知盾安控股、浙商行杭州分行本次协议转让可能触发全面要约,并取得盾安控股、浙商行杭州分行关于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的支持同时承诺将协调紫金投资同意终止前次协议转让的情况下,经审慎考虑,格力电器书面告知盾安环境拟筹划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并请盾安环境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
停牌期间,格力电器积极推动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工作,与有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磋商、反复探讨和沟通,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盾安控股、浙商行杭州分行未能按其在停牌前作出的书面及口头约定和承诺有效协调各方就本次协议转让的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基于上述,经审慎研究,格力电器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协议转让及本次要约收购。
盾安环境在公告中称,控股股东终止筹划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盾安控股持有的公司9.71%股份的后续安排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
今年两会期间,格力电器董事长董明珠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书面回复称,对于格力电器而言,收购盾安环境也是产业链布局中重要的一环,将有助于提高格力电器阀件、管路件等空调零部件供应的稳定性,提高格力电器空调上游核心零部件的竞争力和供应链的稳定性,加强公司在空调核心零部件领域的竞争力,保障核心零部件自主可控,完善产业链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