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旺季临近 发改委密集部署保供稳价

导语

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了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系列解读之八——对哄抬价格的煤炭经营者将依法处罚,经营者存在哄抬价格行为的,有关部门可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事实上,一个月以来,国家发改委连续十余次提及煤炭,从划定价格监管红线,到以煤炭为“锚”做好能源保供工作,为当前国内能源市场稳定发展作出明确的路线规划。

受访专家表示,夏季临近,同时各地复工复产逐步推进,民用电和工业用电高峰即将到来,煤炭需求后期有望进一步释放。当前需要从“稳价格”和“扩产能”两方面进行,落实新一轮定价机制,将煤炭价格控制在合理区间内,降低煤电企业的发电压力。同时,在高耗量阶段到来前,加快煤炭优质产能释放,确保煤炭供需平衡,从而为后续的经济稳增长提供坚实支撑。

加快为煤电企业纾困

发电企业作为产业链重要的中间环节,上承煤炭价格上涨的压力,下受民生资料涨价的制约,因此成为受影响颇大的一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彭华岗此前透露,去年在煤炭价格上涨的同时,电力央企保供,煤电业务亏损了1017亿元。

进入到2022年以后,煤电企业大幅亏损仍未停止。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2022年一季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今年以来电煤价格总体呈持续上涨态势,导致一季度全国煤电企业电煤采购成本同比额外增加1300亿元左右,大型发电集团仍有超过一半以上的煤电企业处于亏损状态,部分企业现金流异常紧张,增加电力安全稳定供应风险。

为加大对煤电企业的纾困力度,5月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明确,将在前期支持基础上,再向中央发电企业拨付500亿元可再生能源补贴,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注资100亿元,支持煤电企业纾困和多发电。要优化政策,安全有序释放先进煤炭产能,决不允许出现拉闸限电。

5月24日,国家发改委官方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价格成本调查中心组织山西、陕西、内蒙古三省区发展改革委,相关煤炭生产企业,行业协会召开视频会,对开展2021年度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进行部署,要求相关地方和企业要高度重视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工作,严格按照《煤炭生产成本调查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沟通协调,真实、准确报送企业煤炭生产成本、销售情况。

一位煤炭经销商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正常情况下,生产一吨煤炭的成本仅300-800元,动力煤价格一般维持在500-600元/吨的价格区间,但2021年动力煤价格一度突破2500元/吨,创下历史新高。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长林伯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去年煤炭价格走高对经济整体的冲击较大,煤价涨幅远高于煤电企业售电价格涨幅,因此保供稳价成为今年能源政策发力的重中之重。但在此轮价格高涨前的几年,煤炭行业也时常处于低利润的状态,所以要对煤炭生产成本进行明确核查,在去年的基础上,进一步用行政性的手段设置涨价空间、加强监管等,维护生产秩序与市场交易的稳定。

此外,国家发改委在5月19日发布的《今年以来能源供应平稳有序》中提出,将完善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机制,指导供需双方签实签足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组织开展签订履约专项核查,推动实现发电供热用煤全覆盖并严格履约。

山西金正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首席专家曾浩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长协煤在整个电力企业耗煤量的平均占比不到50%,还有30%-40%的市场化煤,10%的进口煤。推动发电供热用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可以提前锁定煤炭资源和价格,有效平抑煤价的大幅波动,也将降低煤电企业运营成本,而且在用煤高峰期,借助中长期合同的全覆盖,可以有效避免市场盲目抢购、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行为,帮助发电供热企业解决用煤的后顾之忧。

林伯强表示,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已将价格区间有所上调,在“发电企业成本可负担”与“煤炭企业有利可得”之间维持了相对平衡,只要能实现80%的严格履约,就改变当前煤电企业的大幅亏损的局面,保证当前市场的稳定。另外,各地也要适时适度地进行电价上调,尤其推动高耗能行业多购高价电,进一步疏导电价矛盾。

“稳价”与“增产”协同发力

“煤炭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能源,煤电占全社会发电量约60%,稳企业用能成本必须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切实抓好煤炭保供稳价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在5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将以煤炭为“锚”做好能源保供稳价工作。通过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强化市场预期管理等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通过稳煤价来稳电价,进而稳定整体用能成本。

为控制煤价合理运行,《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自5月1日起开始执行。煤炭中长期交易价格和现货价格均有了合理区间。当煤炭价格显著上涨、有可能显著上涨或过度下跌时,将根据价格法按程序及时启动价格干预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截至5月9日,除秦皇岛港下水煤外,已有7省区(内蒙古分蒙东、蒙西两个区域)明确了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和现货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其中,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下同)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770元、1155元,山西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570元、855元,陕西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520元、780元,蒙西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460元、690元,蒙东煤炭(3500大卡)出矿环节中长期、现货价格每吨分别超过300元、450元,如无正当理由,一般可认定为哄抬价格。

进入5月以来,国家发改委已发布了八条有关煤炭价格调控监管政策的系列解读,并且对通过关联方大幅度提高价格出售煤炭,通过不合理提高运输费用或不合理收取其他费用等方式变相大幅度提高煤炭销售价格等变相哄抬价格的具体表现形式进行通报。

例如,陕西省煤炭(5500千卡,下同)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520元/吨,按此测算的出矿环节现货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为780元/吨。当地某煤矿与电厂签订了一份中长期合同,约定出矿价格按“1吨长协(520元/吨)捆绑销售2吨现货(780元/吨)”方式执行,平均价格为693元/吨,实际已超出当地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上限,存在涉嫌哄抬价格行为。

除了明确的政策监管外,提高产能也是调控价格的重要抓手。国家发改委已明确将在年内释放煤炭产能3亿吨以上,其中1.5亿吨来自新投产煤矿,另外1.5亿吨增量则通过产能核增、停产煤矿复产等方式实现。

5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将“保能源安全”列入进一步的稳经济措施中,要求落实地方煤炭产量责任,调整煤矿核增产能政策,加快办理保供煤矿手续。

目前,国内煤炭市场煤炭生产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1-4月,原煤产量同比增长10.5%,其中山西、陕西、内蒙古、新疆4省区合计占比80.9%。

在地方上,山西今年计划大幅增加煤炭产量,从5月份至12月底,保障广东、浙江、福建、江苏、辽宁、广西、海南、上海、山东9省区市电煤供应任务;陕西提出加快煤炭优质产能释放,力争全年核增产能800万吨以上;新疆新立煤矿采矿权3个,预计新增产能690万吨/年,扩大生产规模煤矿3个,预计新增产能3200万吨/年;山东明确2022年全省煤炭产量稳定在9500万吨左右,并将积极释放先进产能。

值得注意的是,在一系列密集调控之下,今年以来煤炭价格出现显著下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目前煤炭板块的重要生产资料市场价格与3月相比已有明显下降。其中,山西优混(5500大卡)的价格已从3月下旬的1501.1元/吨下降至5月上旬的1202元/吨,但后期仍有小幅回涨,5月中旬再度环比上涨4.2%。

曾浩表示,目前所看到的价格反弹,主要是国际能源形势和国内需求增长所带来的整体能源价格上涨。一方面,澳大利亚煤炭价格5月20日再度出现的较大幅度上涨。另外,夏季用煤高峰期即将来临,随着各地疫情逐步解封和稳增长政策的发力,工业用电负荷提高,煤炭需求或将走强,煤炭近期可能还会有小幅涨价的情况,但不会超出目前划定的合理价格区间。

针对目前的情况,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建议,进入高耗量阶段前,将原煤产量提升至今年3月份产量水平以上,确保煤炭供需平衡,保障能源供应稳定,同时大秦线检修结束恢复正常运输后,铁路到港车流的增加,做好港口发运提升组织工作提高海运发运量。直达流向铁路运力不足部分通过汽车运输进行弥补,在夏季高耗量到来前将库存提高至最高水平,并做好铁路运力不足汽车运输随时启动的准备工作。

编辑: 李慧楠
关键字: 煤电旺季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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