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沸点 | “贴牌”飞利浦创收,自有品牌业绩贡献走低,小米“代工厂”德尔玛闯关创业板

财经网 2022/06/01
导语

递交招股书近一年,经历深交所三轮问询,小家电企业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尔玛”)迎来IPO历程中的关键时刻,创业板上市委将在6月2日审议德尔玛的首发申请。

公开资料显示,德尔玛是一家家用电器生产供应商,公司旗下品牌包括“德尔玛”、“飞利浦”、“薇新”等,主要产品类型包括家居环境类、水健康类、个护健康类以及生活卫浴类,主打加湿器、净水器等小型家用电器。

财经网注意到,临近上会,德尔玛尚缺乏“护城河”,公司创收主要靠飞利浦、华帝等品牌授权,以及为小米代工,自有品牌收入增长乏力。IPO扩产计划“含糊其辞”,曾被深交所问询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的德尔玛能否顺利过会?

“贴牌”飞利浦年入9.8亿,为小米代工毛利率下滑

据招股书披露,2019年至2021年(下称“报告期”),德尔玛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5.17亿元、22.28亿元、30.3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06亿元、1.7亿元、1.72亿元,业绩逐年增长。不过,财经网注意到,德尔玛业绩增长主要靠“贴牌”和为小米代工。

2018年,德尔玛收购飞利浦水健康业务,皇家飞利浦作为许可方向德尔玛授予在许可期限内、在特定地域内使用商标的许可,许可期限分为初始期限和延长期限,初始期限为2018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同年,德尔玛控股子公司华聚卫浴还与华帝股份达成品牌授权合作,许可期限为一年,每年度授权到期前,德尔玛可向华帝股份提交续约申请,华帝股份同意延续则双方另签合同,不同意延续则期限届满自动终止。

Wind数据显示,德尔玛2018年的净利润仅0.47亿元,获得飞利浦和华帝品牌授权后,其2019年业绩实现翻倍增长。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德尔玛飞利浦品牌产品的销售收入为3.09亿元、6.97亿元和9.81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0.38%、31.35%和32.34%;华帝品牌产品的收入分别为1.24亿元、1.8亿元和1.99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16%、8.09%和6.58%。

飞利浦

图片来源:德尔玛招股书

但“贴牌”飞利浦和华帝是把双刃剑,德尔玛相关费用支出随之增加。报告期内,德尔玛的商标使用费为1501.71万元、2606.36万元、3748.5万元,逐年增长。另据招股书披露,德尔玛与飞利浦的商标授权许可到期后可自动续展10年,但需满足两个条件,其中之一便是2025年至2027年各年度净营业额对应的可变许可费均值达到200万欧元(约1433.38元人民币)。

2022年,德尔玛对飞利浦的依赖进一步加深,招股书显示,2022年1-3月,公司实现营收6.27亿元,同比增长13.95%,营收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公司推出飞利浦品牌个护健康类产品,该产品收入大幅提升;水健康类产品收入同比增加。在招股书中,德尔玛坦言,如公司在授权期限内出现商标许可被收回,商标授权期限届满或初始期限届满而出现任何阻碍商标续期或自动续展,或许可方未尽到商标维护义务而影响公司合法使用商标的情形,则将会对公司相关业务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财经网注意到,除飞利浦品牌收入外,ODM模式收入在德尔玛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据不小比例,且近三年增速较快。据了解,德尔玛于2018年底开始米家ODM业务合作,由公司负责产品开发、物料采购及成品生产,并以协议价格销售给小米,由小米负责渠道销售。报告期内,德尔玛通过米家ODM业务实现的收入分别为0.72亿元、2.71亿元、6.44亿元,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4.74%、12.19%和21.23%。

不过,由于米家品牌产品定位于性价比,且主要采用利润分成模式,米家ODM业务毛利率低于德尔玛自有/授权品牌产品毛利率,报告期各期,德尔玛米家ODM业务毛利率分别为27.53%、19.18%及12.57%,其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6.37%、32.26%和 29.21%。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德尔玛2019年综合毛利率尚高于可比公司均值,但2020年及2021年均低于可比公司均值。

德尔玛表示,若未来公司米家ODM业务收入规模和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进一步提高,或者米家ODM业务毛利率进一步下降,将可能拉低公司整体毛利率。

自有品牌业绩贡献走低,尚有多起未了结知识产权案件

相比授权品牌创收走高,德尔玛自有品牌收入增长略显乏力。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德尔玛品牌收入为8.33亿元、9.5亿元、10.87亿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5.05%、42.73%、35.83%,逐年下降;薇新品牌收入为0.79亿元、0.73亿元、0.75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19%、3.29%、2.46%。

在招股书中,德尔玛称公司是创新家电品牌企业。但财经网查阅招股书发现,德尔玛实际上重营销,轻研发。报告期内,德尔玛研发费用金额分别为5438.50万元、7496.98万元和1.1亿元,占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59%、3.36%和3.64%,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均值。而报告期各期,德尔玛销售费用分别为2.57亿元、3.43亿元和4.54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92%、15.41%和14.93%。

研发

图片来源:德尔玛招股书

专利方面,截至2022年2月28日,德尔玛及控股子公司共持有913项境内主要专利和14项境外主要专利,其中境内专利包括7项发明专利、509项实用新型专利及397项外观设计专利。在7项发明专利中,有2项为受让取得。值得关注的是,德尔玛目前尚有多起未了结的知识产权案件,还被竞争对手美的公司起诉侵害了其实用新型专利权。

据招股书披露,德尔玛于2021年4月收到起诉状,顺德区美的饮水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公司”)作为原告,认为德尔玛子公司及相关供应商生产及销售的4款净水机产品侵害了其实用新型专利权。上述纠纷共涉及5起诉讼案件、2项涉诉专利,涉案金额合计2820万元。5起诉讼案件中,有1项涉诉专利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另外4项诉讼均涉及同一项专利,针对此4项诉讼,德尔玛称子公司已与美的饮水机达成和解。目前,美的公司已向法院申请撤回前述5起诉讼案件。

此外,德尔玛与中山市鑫能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能电器”)纠纷共涉及3起诉讼案件,涉案金额合计35.34万元,涉及产品为空气烤炸杯。其中有2项诉讼已作出一审判决,法院支持鑫能电器的部分诉讼请求(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争议产品;并赔偿9.5万元、8.5万元)。就此判决结果,德尔玛已提起上诉。

而对于公司与小田(中山)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田实业”)的诉讼案件,德尔玛称,涉诉专利ZL201120446035.X“新型蒸汽发生器”保护期已于2021年11月届满,且经发行人申请,已于2022年3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因上述专利权已终止,原告不再享有排他使用的权利,未来德尔玛仍可继续使用该项设计结构。虽然法院尚未就本案作出判决,但被宣告无效的专利将被视为自始不存在,故公司过去使用该专利技术应当不会构成侵犯该项专利。

德尔玛自有品牌产品质量如何?根据原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公布的2019年上海市加湿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商标(标称)为“deerma德尔玛”的1批次落地式加湿器样品被检出标志和说明、稳定性和机械危险项目不合格。在黑猫投诉等第三方投诉平台上,德尔玛吸尘器、蒸汽拖把等产品频遭消费者投诉质量问题。

质量问题

图片来源:黑猫投诉

财经网注意到,在第二轮问询中,深交所曾要求德尔玛对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十九条规定,说明主营业务在“三创四新”方面的相关特点和成长性情况,并进一步对公司是否符合创业板定位进行充分论证。

扩产计划“含糊其辞”,存货超六成为库存商品

由于依赖授权品牌创收,德尔玛除家居环境类产品以自主生产为主外,其他类型的产品均主要依赖外协生产。报告期内,德尔玛外协生产品类为水健康类、家居厨房类、生活卫浴类和个护健康类产品,报告期各期占外协生产合计比例约85.02%、88.51%和91.53%。

此次IPO,德尔玛主要为了提升自主生产规模,公司拟募集资金14.64亿元,其中12.38亿元用于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目,1.27亿元用于研发品控中心建设项目,9965.43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

但财经网查阅招股书发现,德尔玛并未披露具体的扩产计划,仅表示智能家电制造基地项目将围绕现有主营业务,建设小家电车间、水健康车间、配件车间等生产车间及仓库、配套办公宿舍楼,打造智能化工厂,实现智能家电规模化生产,是公司扩大现有主营业务规模的重要举措,与公司现有的核心技术高度关联。

值得关注的是,财经网注意到,在德尔玛存货结构中,超六成为库存商品。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各期,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1.33亿元、2.17亿元、3.48亿元,占存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0.30%、56.82%、66.77%。与之相反的是,其发出商品金额却大幅下滑,报告期内分别为1.7亿元、8385.68万元、8601.19万元。

库存

图片来源:德尔玛招股书

从销售情况来看,德尔玛以线上销售为主,报告期内,其通过电商平台的销售收入较为可观,报告期各期分别为6.49亿元、6.85亿元、5.77亿元,但与此同时,德尔玛电商促销费用也逐年攀升,报告期内,公司促销推广费分别为8034.97万元、1.62亿元和2.22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0%、7.29%和7.31%。

此外,德尔玛还与MCN公司或主播签署品牌推广合作相关协议,借助直播带货。财经网注意到,其直播带货模式是深交所关注的重点,三轮问询中均被提及。在第三轮问询中,深交所要求德尔玛说明和翊电子商务及其关联方的多次推广活动未达目标的原因;和翊电子商务及其关联方向公司预付保证金的原因和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其他利益安排等问题。

德尔玛称,根据新闻报道等公开信息,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和翊电子商务的个别直播推广活动发生负面新闻,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和翊电子商务进行了行政处罚,快手平台对包括辛巴在内的和翊电子商务相关主播账号进行了短期停播,加之直播电商行业的竞争加剧,和翊电子商务未能完成直播推广目标。根据协议约定和双方初步对账确认的情况,公司应退保证金总额为1487万元,截至回复出具日已退还全部保证金。

编辑: 樊梦迪
关键字: 德尔玛 创业板 飞利浦 小米 美的

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