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万股东懵了,2天5家公司被强制退市,A股“不死鸟”也栽了,5月以来超30家公司“领盒饭”

证券时报 2022/06/06
导语

进入6月,退市消息依然接二连三。

6月2日,聚龙股份、邦讯技术、当代东方3家公司被深交所官宣退市。而就在前一天的6月1日,*ST金泰、*ST济堂收到上交所终止股票上市的决定。数据显示,5家公司共有股东户数超12万。

值得注意的是,近一个月来,随着退市股逐步进入退市整理期,其首日最大跌幅也在不断被刷新,就在上周四,退市厦华盘中更是暴跌逾90%。

今年是有着“史上最严退市新规”实施的第二年,据证券时报记者统计,自5月份以来,已经有累计32家公司发布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此外,还有*ST园城、*ST天成、*ST澄星、*ST华资、*ST景谷、*ST科林、*ST丰华等多家公司发布了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两日5家公司“领盒饭”

6月2日,即端午节前一天,深交所公告,决定终止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ST邦讯)、当代东方投资股份有限公司(*ST当代)、聚龙股份有限公司(*ST聚龙)三家公司股票上市。 

3家公司均属于财务类退市。其中,*ST当代和*ST聚龙均为“非标退市”——因2021年财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触及退市情形。*ST邦讯则是因为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报。

按照退市程序,上述3家公司均将自6月13日起进入退市整理期,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将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2年7月1日。

*ST聚龙公告显示,因2020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1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今年一季度财报披露,*ST聚龙实控人柳永诠持有公司21.42%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妻子周素芹为第三大股东,持股比例5.2%。截至今年3月31日,*ST聚龙股东人数为2.2万户。

另一家退市公司*ST当代公告,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今年4月30日,*ST当代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首个年度报告(即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2021年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了深交所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共有股东户数2.4万。

同日,*ST邦讯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ST邦讯退市,是因其迟迟不能披露年报而被强制退市。5月4日晚间,*ST邦讯披露的《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定期报告及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显示,公司未能在2022年4月30日前即法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股票终止上市情形。

对于年报“难产”的原因,*ST邦讯解释称,在重大事项上仍未与年报审计机构达成一致意见。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1年年报,5月19日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共有股东户数2.1万。

6月1日儿童节当天,A股著名的“不死鸟”*ST金泰发布公告称, 收到上交于关于终止公司上市的决定,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6月10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6月30日。

*ST金泰故事颇多,2001年上市,上市刚一年就业绩变脸,之后20年一直演绎着各种保壳的故事。上市不到半年,大股东就把股票卖给了北京新恒基,北京新恒基的实控人是黄光裕的哥哥黄俊钦,截至一季度末,黄俊钦和他的儿子黄宇共持有*ST金泰约19%的股份,为实控人。公司股东人数为6883户。

与*ST金泰同日收到退市决定的还有*ST济堂,因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济堂股票自2021年4月30日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至2022年4月30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最近一年年度报告。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共有股东户数约5万。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新的交易机制,退市整理期从30个交易日缩短为15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交易类强制退市不设退市整理期,这都会加速退市公司的市值回归,投资者切不可盲目参与。

“应退尽退”已成为必然

目前注册制已实现三大交易所全覆盖,注册制上市比例不断提升,在注册制加快上市速度的同时,退市制度能够保证资本市场中上市公司的优胜劣汰,近一个月来,深沪交易所公布终止上市决定的股票就达32只,退市密集程度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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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市速度加快的背后,是退市制度的日趋完善,资本市场优胜劣汰效率得到显著提升。

此前为了规避退市,不少濒临退市的公司在“收入”、“利润”方面做起了文章,比如突击销售,在短期内突击增加营业收入等。对此,2021年底,交易所发布了营业收入扣除业务办理指南,从三个方面发力精准打击空壳公司。一是细化贸易、类金融业务扣除要求;二是规范“稳定业务模式”判断标准;三是明确将非正常交易合并取得的收入进行扣除。

4月29日,证监会发布并实施《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退市情形更加健全,退市效率大幅提升。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投资者保护,适应常态化退市的要求,构建“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优胜劣汰良好生态。

可以预见,在严格的退市制度执行之下,此前的各种制度漏洞被堵住,“应退尽退”已成为必然。

编辑: 李慧楠
关键字: 股东 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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