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辉龙某监事亲属短线交易 14个月前"上市即巅峰"

中国经济网 2022/07/11
导语

亚辉龙(688575.SH)于7月8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近日收到监事王慧翀出具的《关于近亲属构成短线交易的情况及致歉说明》。王慧翀自2021年11月4日起担任公司监事,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其母亲周桂芝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及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短线交易涉及股数共800股,获利金额为9,171.33元,周桂芝已主动将所获收益全数上交公司。 

截至亚辉龙上述公告披露日,公司监事王慧翀之母亲周桂芝持有公司股票2,380股。 

公告显示,亚辉龙监事王慧翀之母亲周桂芝2021年6月16日、2021年6月30日、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0日、2022年3月25日、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2日、2022年4月13日分别买入股票200股、200股、1,000股、200股、200股、200股、200股、300股,买入单价分别为47.080元、44.430元、36.331元、36.180元、40.980元、38.280元、37.880元、39.413元,买入金额分别为9,416.00元、8,886.00元、36,331.00元、7,236.00元、8,196.00元、7,656.00元、7,576.00元、11,823.90元。 

亚辉龙监事王慧翀之母亲周桂芝2022年1月12日卖出200股,卖出单价为51.800元,卖出金额为10,360.00元,2022年1月13日共进行三次卖出交易,分别卖出200股、200股、200股,卖出单价分别为45.630元、46.670元、46.980元,卖出金额分别为9,126.00元、9,334.00元、9,396.00元。 

亚辉龙表示,依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以及有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按照上述规定,本次交易所获收益应归还公司所有。本次短线交易获利金额为9,171.33元,周桂芝已主动将所获收益全数上交公司。同时,周桂芝承诺,未来六个月之后再出售的剩余2,380股股票收益也归公司所有。 

经与监事王慧翀沟通,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系其母亲周桂芝根据二级市场的判断做出的自主投资行为,王慧翀并不知晓该交易情况,交易前后亦未告知周桂芝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本次交易行为为周桂芝个人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谋求利益的目的,不存在主观违规的情况。 

亚辉龙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的股份数4,100.0000万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0,68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万元,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孙炎林、王栋。 

亚辉龙上市当日开盘报65.00元,盘中最高报73.80元,收报64.00元,此后,该股股价一路震荡下行。 

亚辉龙今年5月27日发布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5,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2,000,000元,转增162,000,000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67,000,000股。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567,000,000股摊薄计算的2021年度每股收益为0.38元。 

编辑: 焦子航
关键字: 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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