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交所公告,因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能源”)及其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有关规定,终止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沪市主板上市审核。
上市进程显示,新特能源沪主板IPO于2023年3月4日获受理,2023年3月9日进入问询阶段,2023年9月19日成功过会,2024年12月24日终止。
新特能源主营业务为高纯多晶硅研发、生产和销售及风能、光伏电站的建设和运营。 公司控股股东为特变电工(600089.SH)。
2024年12月24日,特变电工曾公告,控股子公司新特能源基于目前所处行业状况,结合其实际情况,经与保荐机构充分沟通并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申请,并撤回申请材料。
特变电工称,新特能源终止A股发行上市并撤回申请材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或运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