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0月21日晚间,湖南发展披露,公司于10月20日与新宁县人民政府签署《新宁县集中式风电项目投资框架协议》,成为该县集中式风力发电项目的投资开发主体。
根据协议,项目预选址位于新宁县水庙镇及周边区域,建设规模暂定400MW,预计总投资额约22亿元,最终建设规模与投资额以湖南省发展改革委批复意见为准。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公司需争取推动项目纳入全省“十五五”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库,未入库则协议自动终止;县属国有企业可在同股同权基础上参股不超过30%。
公司表示,本次签署有利于聚焦能源核心主业,风电业务与现有能源业务协同效应良好,有助于优化能源资产结构。公司同时提示,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尚未完成投资决策,项目能否最终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叶燕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