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红包”,7月起生效执行

证券时报 2022/06/08
导语

批发零售业等7个行业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执行政策明确。

6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明确批发零售业等7个新增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的行业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执行新政。根据估算,政策实施后,将再增加退税142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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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据央视网,6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到交通运输部考察,并主持召开座谈会。李克强说,交通运输是市场经济的经脉,也是保障民生、防控疫情的重要支撑。交通物流的背后有量大面广的物流企业和货车司机,要把留抵退税、缓缴社保费、车贷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落到位,做到非申即享、直达快享。

两部门落地扩围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行业政策

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近期国务院决定进一步加大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纳入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

留抵退税是把增值税期末未抵扣完的税额退还给纳税人。增值税实行链条抵扣机制,以纳税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额。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会形成留抵税额。留抵税额主要是由于纳税人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在时间上不一致造成的。2018年以前,我国对期末留抵税额主要采取结转下期抵扣的处理方式,2019年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增值税留抵退税制度。

此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留抵退税政策覆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即“1+4+1”行业)。

此次新增的7个行业多是属于在“制造业”行业分类下的扩围。

除了行业分类以外,《公告》强调,能够享受政策扶持的企业是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如果销售额比重根据纳税人申请退税前连续12个月的销售额计算确定;申请退税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但满3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计算确定。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申请留抵退税的其他规定,继续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公告》,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的政策自2022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执行。

据估算,政策实施后,将再增加退税1420亿元,全年新增退税总额达到约1.64万亿元。

前5个月已退还留抵税额约1.34万亿元

财政部部长助理欧文汉此前介绍,今年以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不断加快退税实施进度,强化退税资金保障。同时,大幅提前中型企业和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将中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由今年三季度提前到5月1日实施、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将大型企业存量留抵退税实施时间,由今年四季度提前至6月1日实施、6月30日前集中退还,让政策效应在上半年集中释放。

税务部门数据显示,今年4月至5月31日,已退还留抵税额约1.34万亿元。分析认为,增加退税让更多市场主体享受留抵退税政策红利,进一步增加现金流。这对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都将起到十分积极的作用。

欧文汉表示,财政部门将加快退税进度,确保上半年基本完成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集中退还。同时,加强库款资金保障,既要确保退税资金及时退付,也要确保基层“三保”支出足额保障。此外,还要加强退税风险防范,依法严惩偷税、骗税等行为。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重庆、厦门等地税务部门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的4起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均是企业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国家税务总局表示,将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虚增进项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护航留抵退税政策落准落好。

编辑: 李慧楠
关键字: 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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