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晓璐
会计师事务所是资本市场的“看门人”,近年来,监管部门持续加强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压实“看门人”责任。据同花顺iFinD数据统计,今年以来截至2月19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对19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出27份罚单,其中,3份为行政处罚决定书,24份为行政监管措施。
接受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加强内部治理,提升专业能力,提高执业质量,发挥监督作用。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教授吴溪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行政、民事和刑事的立体化追责态势下,会计师事务所需要不断夯实内部治理基础,重视对各类专业人才的吸引和培育,重视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建设,重视运营管理研究和技术工具开发,从而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3家会计师事务所
合计被罚没近3000万元
从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看,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因为出具的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2017年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以及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分别被河南证监局罚没311.32万元、424.53万元,相关责任人被处罚10万元、10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天沃科技出具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审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罚没1969.34万元,相关责任人合计被处罚200万元。综合来看,3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罚没金额达2925.19万元。
“注册会计师对重大财务舞弊的识别能力和报告意愿是资本市场审计监管的长期关注重点之一。一些重大的审计失败案件也往往和注册会计师未能发现或报告重大财务舞弊有关。”吴溪表示。
在24份行政监管措施中,8份为地方证监局或专员办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质量控制、独立性进行全面检查以及对相关审计项目进行检查后作出。这些会计师事务所普遍存在制度建设和执行不到位、一体化管理不到位、质量管理不到位、独立性管理不到位等情况。
还有会计师事务所被明确点出职业道德存在问题,包括部分审计项目存在或有收费情形;存在违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形;存在项目合伙人未实质性轮换,长期合作项目未采取进一步措施防范独立性风险情形等。
另外16份行政监管措施聚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存在问题,包括收入、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存货、预付款、内部控制、细节测试等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项目质量控制不到位,审计底稿记录、留痕不充分等。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证券市场中至关重要的角色,堪称守护市场秩序的“看门人”。从目前的监管态势来看,监管部门非常关注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过程和内部管理。一方面,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机构在执业时是否勤勉尽责,部分审计机构收到罚单的核心原因是履职不当。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也十分关注,许多会计师事务所因审计底稿记录和留痕不充分、风控管理不足等内部管理问题被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
以高质量服务
扩大市场份额
今年以来,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管。
1月份,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拟加强证券审计机构备案全链条管理;财政部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针对注册会计师独立性问题作出了系统全面的规范;2月15日,《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正式实施,规定明确了中介机构执业规范、收费原则,防止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不当利益捆绑,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违法行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曾在2月10日发布提示,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应当严格遵守执业准则规则,恪守独立性原则,规范执业。建立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体系,明确收费依据,完善工时管理体系,确保审计收费能够支持高质量的审计工作。
吴溪表示,监管机构需要持续加强对高质量审计需求的培育,加大对打压审计费用、购买审计意见等被审计单位不当行为的治理。
中央财经大学资本市场监管与改革研究中心副主任郑登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将持续加强,以确保证券审计的独立性,杜绝财务造假和不履行职责的行为。会计师事务所将迎来更大的挑战,应该从上至下完善内部控制、质量控制复核,确保审计程序规范,尽可能在能力范围内提高审计质量,以高质量服务扩大市场份额,提高市场竞争力,做好资本市场“看门人”角色。
(编辑 屈珂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