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美迪西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蔡金娜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经查,蔡金娜作为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其配偶陈敏武于2022年1月12日买入公司股票3000股,2022年1月13日卖出公司股票3000股,买卖行为前后间隔期不足6个月。
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蔡金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5月14日,美迪西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蔡金娜收到上海证监局警示函,经查,蔡金娜作为公司的董事、副总经理,其配偶陈敏武于2022年1月12日买入公司股票3000股,2022年1月13日卖出公司股票3000股,买卖行为前后间隔期不足6个月。
上述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短线交易行为。为维护市场秩序,规制违规交易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对蔡金娜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