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孩子王IPO“步履维艰”:因关联方代收货款收警示函,注册审核“超期”仍未获批文

财经网 2021/08/24
导语

8月20日,中国证监会同时发布两则监管措施,分别向孩子王儿童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孩子王”)及其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同两名保荐代理人鹿美遥、李丹出具警示函。两则函件皆指向孩子王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且金额较大的违规问题。

孩子王是一家家庭服务提供商,主要从事母婴商品零售及增值服务。该公司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其上市申请于2020年7月13日获得受理,经历三轮问询后,于2021年4月8日在创业板上市委2021年第21次审议会中获得通过。目前,孩子王已于6月11日提交注册,按照创业板正常IPO审核流程,证监会将于20个工作日内回复注册结果。而截至发稿,孩子王尚未收到回复,仍处于注册审核阶段。

孩子王因关联方代收货款而受到监管层关注,已然不是头一回。而在其上市的过程中,还曾因营收状况、商品质量等问题,留下诸多“槽点”。

因关联方代收货款屡遭问询,故伎重演收警示函

近日,中国证监会向孩子王出具警示函。函件称,经查,孩子王在首次申报截止日后仍然存在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且金额较大的情形。按照《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7号)第六十八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孩子王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及其两名保荐代理人鹿美遥、李丹同时收到警示函。函件称,上述保荐机构及保荐代理人在孩子王首次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督促发行人按照监管要求整改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的事项,违反了《证监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7号)第五条的规定,故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孩子王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的情形历来有之。

2009年,江苏孩子王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以下简称“江苏孩子王”),起初主要通过开立线下门店从事母婴童商品零售业务。2012年,孩子王对线上线下业务进行整体规划,江苏孩子王将其下属门店相继注销停止开展线下业务,转为负责运营线上母婴商品的零售业务。2016年,孩子王将江苏孩子王剥离并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与其签署了合作协议,由江苏孩子王继续负责“孩子王”APP等相关网上平台运营服务。

因此,报告期内,孩子王通过孩子王APP、微信小程序、微商城等线上平台、扫码购、线下门店微信收款销售产生大规模代收款。2018年至2020年期间,孩子王通过江苏孩子王代收款形成的收入分别为33.9亿元、51.1亿元和12.5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51.33%、62.67%和15.06%。然而,孩子王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并未将江苏孩子王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

在孩子王上市申请的各个环节中,上述由关联方代收货款的情形都曾被证监会和深交所予以重点关注。例如,在第三轮问询中,深交所问及线上平台交易、线上线下“扫码购”、门店微信收款皆由江苏孩子王代收货款,孩子王却并未向其支付服务费,是否存在为孩子王承担成本、费用的情形;在上市会议中,创业板上市委询问江苏孩子王未被纳入孩子王体系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孩子王在6月11日更新的招股书中解释,截至2020年3月31日,上述代收款事项已经全部终止。而时隔两个月,孩子王由关联方代收货款的违规情形又再次上演。证监会称,孩子王“通过关联方代收货款且金额较大”,具体金额尚未透露。

手持大笔货币资金,不差钱仍要募资补充流动资产

据招股书披露,孩子王此次上市拟募集资金24.5亿元。其中,19.5亿元将用于投资全渠道零售终端建设项目、全渠道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全渠道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另外5亿元,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意通过IPO融资补充流动资金,孩子王真的“差钱”吗?

财经网翻阅招股书发现,2020年,孩子王资产总计50.23亿元,有8成是流动资产,金额为41.32亿元。其中,仅货币资金这一项,就高达20.31亿元,占据总资产的4成之多。另外,公司还持有着8.8亿元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也就是说,加上货币资金,公司可以快速变现并用于交易的资产已经近30亿元。而与之相对的,公司同时期的总负债为29.32亿元,几乎全部可以被货币资金和公司持有的理财产品所覆盖。

尽管还在计划将IPO募资而来的5亿元投入流动资金,但从账面上来看,孩子王在短期内似乎并没有什么“用钱”的压力。但事实上,对一家主要从事商品销售和提供服务的公司来说,持有大量货币资金并不全然是一件好事。这意味着有大量资金被闲置,而未能有效地进入生产领域,这或许将对公司未来扩张和利润水平提升带来不利影响。

规模扩张却难增收增利,商品质量安全有隐忧

随着“三孩政策”出台,母婴市场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尽管有政策东风的助力,孩子王也过得并不十分舒坦。

近年来,孩子王线下直营门店数量及经营面积持续增加。据招股书披露,2018年至2020年,门店数量持续增长,分别为258家、352家、434家,增幅分别达21.13%、36.43%、30%。

然而,公司的营收涨幅并没有同步跟上。同一时期,孩子王营业收入为66.7亿元、82.4亿元、83.5亿元,2019年和2020年的增幅仅为23.5%,1.2%。归母净利润的增长同样显出疲态,2018年至2020年,孩子王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76亿元、3.77亿元、3.91亿元,2020年仅增长了3.7%。

由此可见,孩子王陷入只徒增规模,而利润增长放缓的怪圈。尽管如此,孩子王在招股书中表示,仍将继续开店计划:“公司计划未来3年利用本次募集资金在江苏、安徽、四川、广东、重庆等 22个省(市)新建门店300家,从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零售终端网络布局。”

同样令人困扰的,还有产品质量问题。2018年至2020年期间,孩子王及其分子公司受到罚款以上行政处罚共计50项,其中2018年22项,2019年12项,2020年16项。50项行政处罚中,共有28项因销售不合格商品所致,还有10项因违规占用消防通道或安全出口、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查等安全问题遭到处罚。

孩子王也在其招股书中披露,随着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或将存在商品质量安全风险。

编辑: 杨锦曦
关键字: 孩子王 关联方 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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