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 | 信息披露不及时、会计差错更正,易成新能收深交所监管函

财经网 2022/02/25
导语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2月24日,因信息披露不及时和会计差错更正问题,易成新能收深交所监管函。

资料显示,经查明,易成新能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其一,信息披露不及时。

2021年4月27日,易成新能全资子公司开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封炭素”)收到开封市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政府补助1,4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绝对值的31.96%,公司直至2021年9月27日才披露该事项。

因债务人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抚顺特钢”)重整事宜,开封炭素于2021年4月14日取得1,019,530股抚顺特钢股份,并于2021年6月9日至21日将1,019,530股抚顺特钢股份全部减持,扣除相关费用后本次债务人重整事项及减持股份共计影响公司利润总额1,572.9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4.77%,公司直至2021年11月22日才披露本次债务人重整事项的进展。

其二,会计差错更正。

2021年11月22日,易成新能披露的《关于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2021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的公告》显示,因未在2021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前述收到政府补助、债务人重整及减持股份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对2021年半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将2021年半年度净利润由1,245.41万元调整为4,155.51万元,调增2,910.10万元,调增金额占调整后净利润的70.03%。

深交所认为,易成新能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要求易成新能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编辑: 刘欣颖
关键字: 易成新能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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