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拟收购关联方亏损资产,美锦能源收深交所关注函

财经网 2020/09/25
导语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9月25日,欲通过收购向氢能产业链延伸的美锦能源(000723.SZ),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交易所要求公司就交易定价公允性、交易必要性等问题作出补充说明。

9月22日,美锦能源披露,公司拟平价收购广州鸿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鸿锦投资”)持有的鸿基创能科技(广州)有限公司(下称“鸿基创能”)22.95%的股权,转让对价4590万元。

交易方鸿锦投资系美锦能源的参股公司,美锦能源持有其45%股权,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姚锦丽担任交易对方鸿锦投资的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开资料显示,鸿基创能成立于2017年12月,是致力于氢燃料电池核心部件膜电极的生产企业,其生产的膜电极产品兼具高性能、低成本等特性。美锦能源表示,本次交易将进一步深化公司在氢能产业链布局各环节战略协同效应,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然而,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引起了深交所的关注。

公告显示,本次交易价格的定价依据系鸿基创能最近一次增资的价格。2019年1月,公司持股45%的参股公司鸿锦投资向鸿基创能增资1.02亿元。增资完成后,鸿锦投资持有鸿基创能51%股份。据此测算,鸿基创能100%股权的估值为2亿元。

而从业绩表现来看,鸿基创能目前仍处于亏损的状态。2019-2020年上半年,鸿基创能分别实现营收172.47万元、122.37万元;净利润分别亏损3565.37万元、1905.08万元。截至2020年上半年,鸿基创能总资产为1.11亿元、净资产为3985.45万元。

对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鸿基创能注册资本的认缴时间、认缴金额、实缴时间、实缴金额;2019年1月鸿锦投资向鸿基创能增资时的定价依据,并结合鸿基创能近三年的权益变动及评估情况,说明增资定价的公允性,进一步说明本次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同时,深交所要求公司补充说明鸿基创能是否存在净利润中包含较大比例的非经常性损益、盈利能力低于上市公司等情形,结合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主要客户、市场地位和所处行业发展趋势,说明本次交易的必要性。

此外,深交所还对此次交易的信披情况提出进一步要求。要求公司按照《信息披露业务办理指南第11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1号《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公告格式》的要求,对包括标的资产是否存在抵押、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应收款项总额等财务数据、未购买标的公司控股权的原因等信息作出补充披露。

编辑: 李璐
关键字: 美锦能源 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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