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原副总涉嫌行贿被提起公诉,东南网架未及时披露再收监管函

财经网 2020/09/18
导语

财经网资本市场讯 9月18日,因未及时披露原副总经理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等事项,继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后,东南网架(002135.SZ)再度收到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监管函。

向前追溯至8月21日,东南网架披露《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的显示,浙江证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公司副总经理蒋建萍于2019年11月23日被青岛市李沧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3月20日被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而截至浙江证监局对东南网架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公司仍未对相关重大事项及进展进行披露。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2019年年报显示,蒋建萍自2001年12月起在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董事长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其任期的终止日期为2020年9月8日。

而在公司8月26日披露的半年报中,蒋建萍的任期却“提前结束”。半年报显示,蒋建萍于今年4月22日任期满离任。

据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官网5月9日发布信息显示,日前,李沧区人民检察院对李沧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的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蒋建萍涉嫌单位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依法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此,深交所在监管函中指出,公司在知悉上述事项时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未在 2019年年度报告中披露蒋建萍本人未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的情况及被有权机关调查的原因及结论。

在深交所看来,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长郭明明、总经理徐春详、公司董事会秘书蒋建华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深交所要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东南网架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钢结构和化纤业务两大板块,公司曾作为北京奥运会主场馆“水立方”钢结构的承建单位,先后承接了国家游泳中心"水立方"、广州国际会展中心、杭州奥体中心体育场等项目建设。

编辑: 李璐
关键字: 东南网架 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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